第四十一条

有效

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