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十条已废止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