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城市建设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