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已修改电网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安排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的,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