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章 监督管理第九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或者调查时,检查人员或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