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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章 慈善服务

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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