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章 慈善组织第十一条已修改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组织形式;(三)宗旨和活动范围;(四)财产来源及构成;(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六)内部监督机制;(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八)项目管理制度;(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十)其他重要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