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与资源调查第十五条有效国家支持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将深海科学技术列入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与相关产业的合作研究。国家支持企业进行深海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装备研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