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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与资源调查

第十五条

有效

国家支持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将深海科学技术列入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与相关产业的合作研究。

国家支持企业进行深海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装备研发。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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