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已修改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