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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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