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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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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已修改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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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