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