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