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章 安全防范第三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