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一条有效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