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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有效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

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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