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