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