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