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第五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