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第四节 审查监管第六十一条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