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八条有效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