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八条已修改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