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