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