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省级以上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种畜优良个体登记,向社会推荐优良种畜。优良种畜登记规则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