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