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