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