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有效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