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