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