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