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