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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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