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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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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校
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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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