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