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