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已修改

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