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章 动物诊疗第五十五条已修改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但是,本法第五十七条对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