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