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章 宜居环境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