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