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第二节 委托人第二十九条有效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