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章 电力建设第十六条已修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