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章 电力建设第十一条已修改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