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章 枪支的入境和出境第三十六条有效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出境,应当事先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