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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章 枪支的入境和出境

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出境,应当事先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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