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有效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