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