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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的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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